考生须知
关于印发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通知(教学〔2003〕3号)
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时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的指导性意见,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开始实行。《指导意见》中详细列出患有哪种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,患有哪种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,患有哪种疾病者不宜就读的专业,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然后填报志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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